今天宠物迷的小编给各位宠物饲养爱好者分享农民做法人的宠物知识,其中也会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取得法人资格需要具备哪些条件(农民专业合作社具备法人资格吗)进行专业的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宠物相关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哦,现在我们开始吧!
农民专业合作社享有**的法律地位,是其对外开展经营活动的前提,也是其合法权益得以保护的基础。对此,《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四条明确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依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登记,取得法人资格。 农民专业合作社要成为法人,必须具备《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十条规定的五项条件: (1)有五名以上符合《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的成员; (2)有符合《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的章程; (3)有符合《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的组织机构; (4)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名称和章程确定的住所;(5)有符合章程规定的成员出资。 只要具备上述条件,均可依法向住所地工商部门申请登记,取得法人资格。农民专业合作社注册登记并取得法人资格后,即获得了法律认可的**的民商事主体地位,从而具备法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可以在日常运行中,依法以自己的名义登记财产(如申请自己的字号、商标或者专利)、从事经济活动(与其他市场主体订立经营合同)和参加诉讼活动,并且可以依法享有国家专门对合作社的财政、金融和税收等方面的扶持政策。
这个就看你了--如果从法律上讲你也是有一部分责任的,毕竟是为你的办公室做装修。但主要负人应该是叫这个人来做这个活的人。
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要依法取得合作社法人资格,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是有五名以上符合该法规定的成员;二是有符合该法规定的章程;三是有符合该法规定的组织机构;四是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名称和章程确定的住所;五是有符合章程规定的成员出资。农民专业合作社经登记机关依法登记,领取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取得法人资格,其合法权益才能得到保护。
村主任可以担任农村种植合作社法定代表人。 根据2004年10月20日修正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的解释》,村民委员会等村基层组织人员协助人民**从事下列行政管理工作,属于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1.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管理; 2.社会捐助公益事业的款物的管理; 3.国有土地的经营和管理; 4.土地征收、征用补偿费用的管理; 5.代征、***款; 6.有关计划生育、户籍、征兵工作; 7.协助人民**从事其他行政管理工作。 根据上述规定,村委会主任在从事非行政工作是,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可以从事经营活动,担任农专社法定代表人。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第三十三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理事长一名,可以设理事会。理事长为本社的法定代表人。 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设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理事长、理事、经理和财务会计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理事长、理事、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成员,由成员大会从本社成员中选举产生,依照本法和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对成员大会负责。 理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第三十四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大会、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应当将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成员、成员代表、理事、监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三十五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或者理事会可以按照成员大会的决定聘任经理和财务会计人员,理事长或者理事可以兼任经理。经理按照章程规定或者理事会的决定,可以聘任其他人员。 经理按照章程规定和理事长或者理事会授权,负责具体生产经营活动。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国家工作人员 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可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可以不是农民,《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十四条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以及从事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直接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能够利用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的服务,承认并遵守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履行章程规定的入社手续的,可以成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我国特有的合作社的一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之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指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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